全體教職工:
從2019年1月1日起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全面實施。接太湖縣稅務(wù)局緊急通知,要求全體個稅納稅義務(wù)人自行填寫個人所得稅“專項附加扣除”信息采集表,電子版信息采集表請下載附件4。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填表人員范圍: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在職人員。
二、填表要求:
1、填表前,請認真閱讀:
附件1:《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版填寫常見問題》
附件2: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》
附件3:《個稅專項附加項目一覽表》
附件4:《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》
2、每月工資薪金扣除三險一金后的金額未達到減除費用標準(5000元/月),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,可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。目前不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,但在1年內(nèi)將要達到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人員需要填報。表中帶“*”項不能為空,無某項專項扣除項目本項目表格可不填。表格格式不得更改。
3、納稅義務(wù)人對所填寫的“專項附加扣除”信息的真實性負完全責(zé)任,對故意編造虛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表人個人負責(zé)。
4、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請于2019年1月10前將以個人姓名命名的電子文檔發(fā)550090944@QQ.com,同時將個人簽名的紙質(zhì)表交總務(wù)處宋克林同志處。
三、本次個人所得稅“專項附加扣除”信息采集,時間緊、任務(wù)重、涉及面廣,與廣大教職工利益密切相關(guān)。請全體教職工高度重視,認真做好此項工作,務(wù)必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完成,未按時申報的學(xué)校不再集中辦理。
總務(wù)處
2018年12月28日